问题 | 开发商未开盘收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则能够予以退还。定金是指设定之债的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授权范围之内,提前预交给另一方而形成的一笔款项。当债务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之后,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利选择是否收回定金,或者将其作为价款的一部分进行抵扣。
然而,如果由于无法归咎于合同双方的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达成,那么卖方就应该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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