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旺苍一房多卖是否违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旺苍地区出现的房屋被多次售卖的现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若该房产所有人在未征得其他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之下,擅自与众多潜在买家分别签订了购房协议,同时也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购房者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就意味着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一房多卖的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房产所有人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各个购房协议都具有合法性,但是最终仅有一位购房者能够实际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其余的购房者则可能无法实现购买房屋的初衷,那么尽管这种情况并不构成一房多卖的违法行为,但却可能构成合同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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