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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延期交房违约如何追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担当如下所述:在经过合理期限内(即三个月)的催告后仍未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延期交付而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若在该期限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解释,那么买方将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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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