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新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所提供之新房面积与事先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规定产生差异,那么购房者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解决。
根据此项司法解释,若面积误差的绝对值未超出3%(含3%),购房者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此误差比例,或者提出退房申请; 然而,当误差对比超过3%时,购房者则有权要求退房,且可以请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倘若购房者选择不退房,他们还可以向开发商索取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或退还多支付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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