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高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纠纷问题时,作为当事人的您可参照以下三种途径来寻求有效解决之道:首先是通过调解,也就是在中间人的公正主持下,各争议方能够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消除纷争,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其次是申请仲裁,当房地产纠纷产生之后,您有权请求仲裁机构以中立的立场对相关事实进行深入调查,明确各方责任,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最后便是采取诉讼手段,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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