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径如下:
(一)肆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二)频繁进行追逐,阻拦,谩骂以及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三)于公共场所聚众起哄喧哗,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凡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措施: (一)肆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二)频繁进行追逐,阻拦,谩骂以及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三)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损害公私财物权益,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喧哗,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若有多人组织并屡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破坏的,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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