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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径如下:
(一)肆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二)频繁进行追逐,阻拦,谩骂以及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三)于公共场所聚众起哄喧哗,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凡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措施:
(一)肆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二)频繁进行追逐,阻拦,谩骂以及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三)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损害公私财物权益,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喧哗,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若有多人组织并屡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破坏的,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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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