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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次延期交房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业主有权选择申请退房处理。在此过程中,倘若业主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书面形式的催告,并与其共同商定了新的履行合同期限,然而在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此时业主即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原来的购房合同。换言之,业主可通过发出书面催告的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并敦促其尽快履行原有的购房合同。当催告期限超过三个月时,业主便可行使解除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以弥补业主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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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