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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返还购房定金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众多购房者的购房历程中,他们往往会面临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认购协议并支付定金这一环节。倘若购房者已经预先支付了定金,然而后期却产生了不再购买房产的意愿,那么此时须如何处理定金的问题呢?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如下几类可主张退还定金的情境:首先,若开发商以购房者无法就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共识为由,致使双方无法顺利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则在此种情况下,定金应予退还;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的相关证件,从而导致销售房屋的行为受到阻碍,那么开发商理应对此负责,将定金予以返还;最后,若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的认购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了定金退还的具体条件,当此类情形发生时,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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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