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返还事宜,若已经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能够遵循契约所规定尽到自身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其购买房屋所需支付的定金可选择予以全额退还,或是将其转为房款金额的形式进行结算;另一方面,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合同条款导致违约现象发生时,则应当向已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补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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