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按揭贷款没批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如未能成功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是否应予以退回的问题,相关规定如下: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按照原定合同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则应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若由于卖方原因(例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按照原定合同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则应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若由于买方自身原因(例如信用记录不良或收入不足以承担还款责任)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按照原定合同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则无需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