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证明怎么开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二、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约定的时间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最新《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父母可以约定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虽然夫妻离婚了,但孩子和父母的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只要双方愿意,是可以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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