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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出售方以认购、预定、预约等形式收取购买方支付的定金,用于对拟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担保时,如因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达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予以处置。然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并非由于当事人双方的过失所致,那么出售方有义务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买方。以上即为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购房定金问题的全面概括性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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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