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房产纠纷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争议事项时,需前往产权所在地区法院提起法律之诉。在此过程中,您需履行以下步骤: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撰写一份清晰明了且具备核心观点与实际情况支撑的起诉书;其次,遵循民法典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呈交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诉讼请求以及相关证据在内的完整资料;再次,自法院签发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您需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最后,法院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发布开庭公告,并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至此,您只需耐心等待开庭审理的到来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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