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日期可以延期几个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开发商而言,其应尽量避免发生逾期交房的现象,然而对于延迟交房多长时间可以被视为退房的合理条件,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1)若开发商通知交付房屋的截止日期与约定的日期之间并未超过连续三个月的期限,那么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将无法依据此理由提出退房申请;(2)若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的催促函件之后,仍然未能在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此时,购房者便有权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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