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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所支付的订购金原则上是具备可退性的。具体而言,若买受方严格依照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履行自身义务,则订购金应当全额退还或作为购房款进行相应扣除;但如若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那么此时订购金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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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