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单位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超过了三个月,买方即可行使退房权利,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数额的两倍来赔偿已付订金或支付未按期交房期间的房价利息。在实际操作中,退房通常须经历以下三个严谨的环节:首先,买方需正式提出退房请求;其次,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明确表达退房意愿,如因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而导致退房,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然而,若因买方未能获得贷款审批,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非开发商因素导致退房,则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最后,在收到退房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发商应当完成全额退款手续,并终止与买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若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开发商有责任代为支付买方每月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退款手续,自第十六天开始直至买方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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