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如约履行交房义务是否可予以解约的问题须视具体情形而定:首先,如果全额支付房款却选择放弃购买,主要原因在于所购房产在竣工时,其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导致无法按计划进行交付;另一方面,若已完成交付,并经权威质检机构检测确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此外,亦包括在交付之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极大地影响到日常生活居住体验;最后,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合同之后,对方私自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者擅自设立抵押给他人等情况,那么车主有权向法院提出解约申请。换言之,只要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卖方存在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行为,便可据此要求解约,并且在此种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如果购房者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改变主意,希望取消交易,通常情况下,解约难度较大。事实上,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单方面解约会被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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