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如何解除贷款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房屋延期交付,当事人可采用书面催告方式,从而合法解除该项合同关系。具体而言,若购房人意欲解除已签订的合同,须首先向对方发出催告信函;2、自催告之日算起,经过三个月之后,若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购房者将自动获得合同解除权。换言之,购房者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定先决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其一,开发商确实存在迟延交付房产的事实;其二,经过有力且明确的催告程序;其三,自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能完善交付手续。3、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限自催告之日起计算,历经整整一年时间,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整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而一旦超过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此外,若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之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解除权,那么解除权的有效期限将会被缩减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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