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完合同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成功洽谈购买房产并签署购房协议之后,若出现如下情况,该房产便具备退货可能性:(1)签署的购房协议被证实为非法或无效,则购房者有权决定取回该处房产,并向卖房的一方索要返还全额购房款;(2)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了房屋买卖关系,那么购房者同样也有权利取回房产,同时向卖方请求返还全部购房款项。关于取回房产的详细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购房者需以正式官方形式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该通知可以采取挂号邮件、传真的方式或者直接一通电话。若因开发商的过失而导致退房事宜发生,则理当由他们自行承担退房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譬如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以及相关的购房税费等等。假如购房协议中涉及到退房赔偿事项,则按照事先约定妥善处理,若协议中的赔偿金额尚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则购房者还可以另行提出索赔诉求。其次,倘若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未能获得贷款审批,或者购房合同各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争议,最终导致购房者决定取消购房协议,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接收到购房者的退房申请后,开发商需要在15个自然日内,彻底办妥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排返还扣留于开发商处的所有已缴纳购房款,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条款,并且在尚未签发任何新文件之前,代为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当月应当支付的本息费用。如果在15个自然日内,上述相关工作均未能顺利完成,自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次日起算,从第16日开始直到购房者能如愿拿回全部购房款为止,开发商应当每日每日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罚款。最后,开发商应当将所有扣留购房款以及购房期间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在第一时间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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