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收房后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购房者,以下是您在选择取消预订之后所需遵循的具体操作步骤:首先,请您向我们发送书面形式的退订申请函;其次,在收到您的申请函起的15个自然日内,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各项事务所需处理的服务支持,务必保证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接下来,若您决定撤销房屋预订,在收到您的申请函的15日之内,我们全体团队会全力协助您与贷款银行进行相关的解约或终止协议的所有工作流程。除此之外,我们还会确保在收到您的退订申请函后,立即将所收取的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您,并认真完成与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之间关于债务清偿的最优方案。以上过程,我们真诚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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