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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谁来鉴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完成房屋验收后,倘若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此时便可行使自己的权益,要求相应的赔偿。一旦商品住宅在交付使用后,买受方若认为其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便可向国家专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对相关部位进行再次核验。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核验过后,如果证实确实为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话,买受人则拥有合法权益选择退房;而对于因为退房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开发商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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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