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回迁房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回迁房女儿是否有份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一、房屋产权归属情况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并且父母仍然健在,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屋的产权是明确属于父母的。 这就意味着父母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包括后续回迁房的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不一定能够获得回迁房的份额。 只有当父母明确地表示要将回迁房的部分份额分给女儿时,女儿才会有相应的份额。 例如,父母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口头承诺等方式,清楚地表明给予女儿一定比例的回迁房产权。 二、基于家庭成员安置的情况 有些地区的拆迁补偿安置是综合考虑家庭成员人数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并且符合当地规定的安置条件,那么她通常是有份的。 如果女儿的户籍在被拆迁房屋内,同时也满足其他相关规定,那么她就有可能享有相应的回迁房份额。 三、继承相关情况 当父母去世后,若没有留下遗嘱明确排除女儿的继承权,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回迁房是有法定的继承份额的。 这种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所赋予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家房屋面临拆迁,回迁房分配出现争议。小朱父母健在,认为回迁房是自己财产,不想分给女儿小朱;而小朱称当地按家庭成员安置,自己户籍在此应有份。后来小朱父母去世,又涉及继承问题,小朱主张自己有继承份额。 案情分析: 1、从房屋产权归属看,若被拆迁房是父母私有财产且父母健在,父母有处置权,未明确表示给小朱份额时,小朱不一定有份。 2、基于家庭成员安置情况,若当地按家庭成员人数等因素安置,小朱符合安置条件,如户籍在被拆迁房内等,通常应有份。 3、从继承角度,父母去世且无遗嘱排除小朱继承权,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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