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上市公司如何并购企业,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1)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明愿意以要约中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利和巩固。
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强制性要约收购和自愿性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的是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的时候,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收购。
(2)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股票的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得和巩固。
(3)其他合法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收购将不断完善,该规定为了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留下了空间,但是其他合法方式应该包括通过行政划拨或者变更、执行法院的裁定、赠与等方式的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5: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