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欠款如何解决方法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之时,对于所产生的债务问题的处理过程,往往依据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
首先,由专门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员负责接手并管理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各项运营事项。 同时,所有债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其债权申报材料,而破产管理人员将对此类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与核实。 针对破产财产部分,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合理分配。 其中,首要任务是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其次再依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最后才轮到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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