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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欠钱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个人债务问题并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尽管有可能获得债务的部分或全部豁免,但最终的责任承担仍然要依赖于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破产程序的处理结果。
一般而言,破产过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债务责任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与合理分配,进而达到公正地归还给债权人相应债务的效果。
然而,值得广大债权人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债务都能够通过破产程序得到彻底的赦免。
举例来说,那些恶意拖欠的债务、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的债务等等,很可能无法通过破产程序获得豁免。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所拥有的债权或者与其债权相关联的从权利,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对相对人行使相关权利,除非这些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
在此,我们必须强调的是,破产制度的实际应用以及债务豁免的具体范围,还需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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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