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宣告破产后,其员工的薪资待遇将被置于首位来予以保障。
而在处理这些破产财产之前,首先要优先偿还的则是各类破产费用以及为了所有债权人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款项。 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有序的清偿:(一)破产方欠付的劳务报酬,以及劳动对象因伤亡或残疾产生的医疗及养老或者社会保险费用; (二)应该计入每个劳动者个人账户里面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以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性收入。 实际运用过程中,每一位员工都应当时刻保持对于公司破产清算过程的密切关注,同时随时向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 随后,破产事务管理人员将会仔细地审查与核实每名员工的工资债权,并给予确认。 如若员工在此期间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那便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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