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要哪些证据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证据材料构成,通常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要之处,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以实现在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这一基本事实的确定。 这类证据可能包括保管协议、书面合约、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 其次,对于行为人为实现非法占有并固执地拒绝退还相关财产的情况,亦需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 此类证据可以是行为人明确发出的拒绝归还财产的书面声明、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与之相关的证人证词等。 另外,关于涉案财产价值的评估报告或者相关鉴定意见亦是构成侵占罪证据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以此来认定被侵占财产的实际金额。 最后,能够确立涉案财产归属权属于他人所有的有力证据同样不可或缺,譬如购买凭据、所有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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