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如下: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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