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股按什么顺序进行清偿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的清偿是在普通股票之前,在全部债券之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可以知道,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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