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执照办理怎么做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拟成立分公司时,其营业执照的取得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从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务必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前往所属当地的公司注册机构进行正式的申请登记。 其次,若涉及需事先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方能开展的工作事项,则须在取得许可证之后的同一时间段内,也就是三十个自然日内,再次向公司注册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在此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的营业执照、设立申请表、经营场地的使用权证明、以及分公司籍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的授权文件等等。紧接着,我们将对这些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一旦所有申请资料均符合规范要求并得到审核批准,那么即可完成注册程序,并颁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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