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材料及流程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对公司登记管理的严格要求,您的公司需按以下流程进行注册:
首先在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定,确认公司经营范围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批复的相符性,核名成功可领取核准通知书;其次制订完善的公司章程并让全体股东签字无异议;紧接着刻制股东印章,公司法人凭借营业执照去指定场所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接下来全体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带着公司章程、核名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资金等前往银行开设公司账户; 最后所有股东法人要签署相关工商材料,以便进行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相关税务登记同样需要办理;最后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法定代表人只需带齐个人身份证件和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等文件,就可以去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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