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哪个部门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国务院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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