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立案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公安机关通常需要获取并审查的证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物证,例如赌具、筹码或者现金等涉案物品; 2.书证,例如此前所述的可能涉及赌场运营状况的账簿、账户流水记录以及赌博相关的合约等; 3.证人证言,即由参与赌博的人员以及赌场内的工作人员等出庭作证,提供他们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 4.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这是指开设赌场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解释; 5.电子数据,例如网络赌博平台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反映出赌博活动的具体情况;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是针对赌场现场进行勘查、检查后所制作的记录; 7.视听资料,例如监控录像等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开设赌场行为存在的影像资料。 以上各类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且相互关联的证据链条,以确保每一项证据都具有足够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从而达到确凿、充分的证明标准,最终得以认定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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