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公共场所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寻衅滋事罪之定义范围内,应当涵盖车站、港口、公共空港、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艺术展览馆、运动竞技场等人流密集之处。
此等场所皆具备开放式构架及庞大的人群流动特性。 当评估某一特定的场所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归属为公共场所范畴之际,必须审慎考量该场地的主要功能、实际使用状况及其对社会公共秩序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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