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判决后多久收监狱的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并非是对该案做出的明确判决结果,它仅仅属于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手段。
对于那些若最终被判定为实体刑罚的犯罪分子,其在进入监狱接受服刑期间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到底是何时产生以及总额如何,具体并无统一的确定标准。 原则上说,当罪犯被正式交付执行刑罚的那一刻起,相关费用的产生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之事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各项费用的详细收取时间与额度,往往受到地域差异、各监狱内部管理条例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因而无法给出一个普适性的定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