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监外执行需要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需在监狱之外进行司法监管的犯罪嫌疑犯,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与条件:首要条件为,其必须身患严重疾病,亟须保外就医,同时该病症亦要符合法定的严重程度标准;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为女性并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间,则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但经评估后实施监外执行并不构成对社会安全隐患的威胁,也可考虑予以准许;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从事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金融诈骗罪行等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犯,以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罪犯,申请保外就医时必须采取更加谨慎且严格的审核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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