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还能要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倘若判给了男方,然而女方依然存在把抚养权要回来的可能性。
倘若男方出现了对小孩成长不利的状况,像是虐待小孩,对小孩不管不顾甚至遗弃,亦或是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在此过程中,女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用以证明男方确实存在上述那些不利于小孩的情形,并且要让大家清楚地看到,变更抚养权会更有益于小孩的身心健康。 法院在进行裁决时,会紧密结合双方的实际状况,全面考量各个方面的因素。 比如说男方在抚养小孩期间的具体表现,女方自身抚养小孩的能力和条件,以及变更抚养权对小孩未来发展的影响等等。 如果男方在抚养小孩的过程中,女方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抚养小孩会更加有利于小孩,并且男方也表示同意变更,又或者法院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变更确实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女方就拥有比较大的机会能够把抚养权要回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判给了小朱。但之后小李发现小朱常对小孩不管不顾,便想把抚养权要回来,小朱却不同意,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李需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小朱存在对小孩成长不利的状况,如不管不顾的具体事例等,以支撑其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2、法院会综合考量,包括小朱抚养期间表现、小李自身抚养能力条件以及变更对小孩未来影响等。若小李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且小朱同意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变更,小李拿回抚养权机会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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