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乃是意图营利目的,采取欺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以及中转等方式来侵犯儿童权益的严重犯罪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只要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且具备明确的出卖儿童的主观动机和目的,便可构成该罪名。 例如,通过欺诈、诱拐等非法手段将儿童强行带走并计划出售给他人,或者是从他人手中购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再进行二次转卖等情况。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买卖双方存在亲属关系,但只要满足法定的犯罪构成要素,同样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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