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让走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禁止通行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针对不同情境进行个案性和针对性的深入研究与分析。
普遍而言,若禁止通行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上的严重性,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产生显著的限制效应,并具有非法性质以及主观故意,则有可能被视为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例如,长期强制阻止他人从特定区域脱离,或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行动自由受限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