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洗钱罪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洗钱罪的证据类型时,我们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可以从物理证据入手,如涉嫌洗钱的工具、资金、物品等实物证据;
其次,我们还需关注到书证这一类证据,如银行交易记录、合同、发票、会计凭证等书面资料; 再次,证人证言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证词来自于了解洗钱活动的相关人员; 此外,如果洗钱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损失,那么受害人的陈述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当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我们不能忽视鉴定意见的重要性,例如对资金流动方向、财产价值等进行专业性的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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