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告帮信罪看流水还是获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广告帮信罪”案件的处理,经常会将流水和获利视为主要的考量因素,但是这并不代表只关注其中任何一项即可。
尽管流水的多寡能够直观反映出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通常情况下,较大的流水往往预示着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然而,仅凭流水的数量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如何量刑显然是不充分且不准确的。 同样,获利的数额也是衡量犯罪嫌疑人从犯罪活动中获得经济收益的关键指标,因此,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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