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东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依据非法操作国家金融系统之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非法手段吸收公众资金或是将其伪装化后再次吸引公众资金,从而对金融稳定局势产生重大冲击的犯罪行为。
在进行任何物品出售活动的过程中,若其以销售商品作为噱头,借此向社会范围内不特定的广大群众承诺高额返还收益,并且有目的地吸引资金流入,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易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吸收资金的具体金额,其次是吸收资金的受众群体规模,最后是给存款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程度。 例如,当吸收公众存款的总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的受众群体超过了150人,又或者给存款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50万元以上,那么这些情况通常会导致涉案人员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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