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开设赌场罪进行证明时,所需的证据通常涵盖以下多个方面:第一个层面便是物理证据,例如用于赌博活动的设备器材以及赌资等相关物品;
其次则为书面证据,例如赌场的收支记录、赌客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 再次则是证人证言部分,涉及到赌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赌客等的陈述内容; 此外,还包括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等影像资料; 最后,电子数据亦是不可或缺的证据类型,例如网络赌博的交易记录等。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与辩护意见同样属于关键性的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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