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得以适用初步拘留策略,将涉嫌犯罪或现行犯罪的人士进行暂时监禁:
1.当犯罪准备阶段仍在持续,或是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且正处于现行状态; 2.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受害者或目击证人亦能直接指控涉案人员存在罪行; 3.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住所及周边区域内搜寻到与犯罪相关的重要证据; 4.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有严重、明显的自杀企图,试图逃避法律制裁或已处于潜逃之中的犯罪分子; 5.获取被告人有明显扩散相关证据以干扰司法审判或串供迹象的信息; 6.对于身份不明、真实姓名、住址信息无法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7.锁定有流窜作案、严重多起犯罪事件、组织性重罪犯等特定案件嫌疑的人员。 所有这些拘留条件都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在适用初步拘留程序之际,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判断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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