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初犯涉案提现21万怎样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确规定,如果有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其他人士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他们提供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这种情形倘若达到了特定的程度,即属于犯罪行为,有可能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被判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的提现金额高达21万元,这无疑可以被视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问题,我们必须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金额的大小、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涉案人员的主观恶意以及其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后果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法院最终判定该行为确实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涉案人员将有可能按照上述法律条款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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