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累计期限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在对犯罪进行追究时,其追诉期限应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倘若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之性质的话,则应自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算。
若在追诉期间内再次犯罪,那么此前罪行的追诉期限亦应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予以计算。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限计算问题,如犯罪行为呈现出连续性的特征,则追诉期限应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反之,若犯罪行为表现为持续性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另需指出的是,具体的追诉期限长短将视具体罪行轻重程度而定,比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其他关联条款加以全面理解和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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