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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的埋藏物认定的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所谓“埋藏物”的认定界限,其核心在于阐述被他人以非法手段所占据,同时具备数额庞大、并始终拒绝归还之情形下,藏匿于地下的他人财物。此类财物,无论其起源如何,一经掩埋则很难被察觉,此时若被非法占有人将其据为己有,即视为对物权之侵害。若非法占有者坚持不肯交出所占有的财物,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便有可能触犯侵占罪。然而,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以及案情的严重程度,则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及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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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