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出了明显的刻意性,通常带有以非法获利为主要动机的特性。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行为人会主动地实施制造伪劣产品的恶行。 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集体组织,具体分为生产者和销售者这两大类别。 其中,生产者就是实际负责生产环节的人员,销售者则是大批量或零散批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人。 无论生产者还是销售者,是否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商业经营执照,均既不会改变本罪的构成性质,也不会影响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客观层面上,正如前述,这些恶意的行为人主要是通过违反国家对于商品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肆无忌惮地进行生产、销售各种伪劣产品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并从中牟取大量不法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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