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参与和组织赌场活动的行为必须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若利用计算机网络构建赌博平台或担当其代理,并且接受投注,那么该类行为应归类于本文所阐述的“开设赌场”范畴之内。 从商业利益出发,有聚众赌博行为并涉嫌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都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并对此立案追诉: 首要条件是组织三个及以上人员参与赌博,并从中获利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组织了同样数量的人参与赌博,而赌资总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再次,若是组织了三人以上赌博,且参赌总人数累积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最后,如果组织了十名以上中国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并从中获取回扣以及介绍费用等额外收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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