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构成聚众斗殴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单就轻微伤这一伤害程度而言,并不足以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系指多人相约、集体参与的斗殴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秩序混乱现象。此类案情通常伴随较重的人身伤害以及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与此相对照,轻微伤更多地表现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特征,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然而,若轻微伤系由聚众斗殴所引发,但整个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则可能无法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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